• 這是描述信息

    硅烷鞣革與行政訴訟

    愛弟弟愛妹妹愛正氣

    01

    (2019)川0115民初5061號起訴狀

    【概要描述】

    (2019)川0115民初5061號起訴狀

    【概要描述】

    詳情

    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法院(2019)川0115民初5061號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案

    民事起訴狀  補充材料(畫橫線部分

     

    原告陽慶文,男,漢族,1966年7月31日生a

    住所地:成都市溫江區游家渡社區14號樓1棟旁明尼達化工廠   

    電話:13881886159

     

    被告:成都市溫江區天府街道游家渡社區居民委員會

    游家渡社區居委會

              住所地:成都市溫江區游家渡小區21號

              負責人:陳光建     職務:主任兼書記   電話:13018289019

              工作人員:蔡樹全   職務:副主任     電話:13882000891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令被告突然襲擊暴力拆除行為原告造成的血壓驟然加劇升高,導致其頭痛、眼脹等身體傷害和精神傷害作出經濟3萬元(大寫:叁萬元人民幣)。

    二、請求判令被告負責原告日后每季度的身體全面體檢作為其對中老年高級科技工作者在被告轄區的康養關愛補償。

    三、屬于法院裁判范圍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所有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一、經濟補償3萬元的事實和理由:

    1、被告游家渡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蔡樹全2018年12月17日15:00-17:30帶領約10人對成都市溫江區明尼達硅氟皮化應用研究試驗廠(以下簡稱明尼達化工廠”)房屋的屋檐雨棚實施了突然襲擊、暴力拆除,事實如下:

    1)蔡樹全未出示行政執法身份證明;

    2)之前,被告未提前15日向原告告知張貼《強制拆除公告》,被告也未向原告書面通知送達政府法制辦作出的《違法建筑限期拆除決定書》;

    3)原告陽慶文2018年12月17日16:59撥打110報警,成都市溫江區天府派出所周軍強警官到現場作了出警記錄

    4)被告上述暴力強拆有現場錄像和照片為佐證。

    2、被告游家渡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陳光建2018年12月18日9:40-11:30帶領約20人對原告房屋的屋檐雨棚、葡萄架及屋檐下地面鋪磚實施了突然襲擊、暴力拆除,事實如下:

    1)陳光建未出示行政執法身份證明;

    2)之前,被告未提前15日向原告告知張貼《強制拆除公告》,被告也未向原告書面通知送達政府法制辦作出的《違法建筑限期拆除決定書》;

    3)原告陽慶文2018年12月18日10:32撥打110報警,成都市溫江區天府派出所曹凱警官到現場作了出警記錄

    4)被告上述暴力強拆有現場錄像和照片為佐證。

    3 2018年12月4日原告向被告提交了搭建屋檐雨棚和屋檐地面鋪磚的《申請書》,申請書中提出的理由如下:

    1)企業房屋年久失修,需加固、維修并適當裝潢

    2)2007年、2015年修建游家渡安置小區和游家渡幼兒園時造成企業房屋地勢低洼,需在屋檐旁搭建偏棚,將雨水等引入小區污水管網

    3)區經信局于2018年3月28日對我企業實施斷電后,造成企業目前生產經營危機,為配合溫江區“三醫兩養一高地”產業規劃,明尼達化工廠急需轉產轉向第三產業服務行業,即國家發明專利項目生態皮革展示和光面皮革節水減排、防污美容護理展示,但經費困難,請求支持。然而,針對上述《申請書》,被告迄今為止一直未給予原告回復。

    4、上述被告工作人員共十余人2018年12月17日下午在暴力拆除過程中與原告發生言語和肢體沖突,把原告倒在地兩次,眼鏡脫落,造成原告陽慶文血壓驟然升高加重頭痛數日,嚴重影響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于2018年12月23日在成都市第五人民醫院確認以高血壓癥狀收治入中醫科,入院時血壓高達到192/120mmHg(原日常血壓150/100 + mmHg)。

    5、被告2019年1月21日在(2019)川01行初369號一案溫江區人民政府的《行政答辯狀》證據材料中提供了上述突然襲擊暴力拆除行為是其“自治行為”的《情況說明》,該《情況說明》足以證明被告突然襲擊暴力拆除行為具有民事侵權傷害性質。

    二、每季度的身體全面體檢作為康養關愛補償的事實和理由:

    被告對原告實際占用靠近原告房屋屋檐附近土地搭建的實施進行突然襲擊、暴力拆除顯然構成對原告實際占用的財物構成侵權行為,在上述暴力拆除侵權行為對峙過程中被告十幾個工作人員與原告一個人之間產生的語言、肢體沖突直接導致原告情緒激動、血壓驟然升高身體傷害。

    原告作為中老年高級科技工作者所處的安靜和諧的科技營商環境受到被告的嚴重干擾破壞。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第四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第四十七條:“國家鼓勵社會力量自行創辦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保障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濫用職權,限制、壓制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比對上述法條,可以發現:

    被告應當對其干擾破壞原告安靜擁有的科技創新發明創造營商環境的合法權益的侵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出于尊重知識、尊重人才、以人為本的原則,被告應當負責原告今后每季度的身體全面檢查作為其對中老年科技工作者在轄區的康養關愛補償,保障科技人員安靜的科研環境,切實作一點推動科技進步的事;

    同時,被告的這一補償措施也符合溫江區“三醫兩養一高地”的產業規劃發展方向,能吸引更多的高級科技工作者來溫江這塊熱土安身立命、安居樂業,推動溫江科技進步,突出弘揚精神樂園的“精溫江”,而不是吸引類似于八九十年代目無法紀利字當頭、對比于六七十年代物質嚴重匱乏時期的三線暴發戶來唱響“金溫江”。

    綜上所述,被告超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法定職權,暗地里對原告作出原告一直未能收到書面送達告知而未知曉“非法占用土地的勘測定界圖”,被告未能會同溫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出具原告、被告雙方用地相關宗地圖和指界圖的口頭告知“原告非法占用土地”的越權行為,反而暗地里對原告實施了突然襲擊暴力拆除該行為侵害了明尼達化工廠的合法權益,傷害了原告的身體健康,給原告合法正常的經營活動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和破壞,導致原告對原告周邊沒有安全感的營商環境誠惶誠恐,對原告自身合法的權益和財產缺乏安全感,嚴重侵害了原告擁有的身心安靜的科技創新發明創造營商環境的合法權益,懇請貴院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以事實為依據,準確適用法律,判如所請!

    同時,原告在此謹懇請貴院依據全社會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黑惡勢力的第四種情形“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而共同形成合力,將被告超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法定職權,冒充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天府街道辦事處城管執法人員,打著“‘兩拆一增’拆違建、拆圍墻、增綠化”的旗號,涉嫌黑惡勢力、對原告正常合法的營商環境實施突然襲擊暴力拆除,破壞原告員工工作生活環境、顯著降低原告員工工作生活安全感和幸福感的煽動聚眾鬧事的打砸行為及其保護傘(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天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移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立案調查,掃黑徹底、除惡務盡

     

    此致

    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法院 

     

     

     

    原告:陽慶文

    時間:2019年11月21日

     

  • 天堂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