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硅烷鞣革與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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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
延期開庭審理申請書
申請人:陽慶文,男,漢族,1966年7月31日出生,住成都市溫江區天府街道游家渡小區14號樓1棟旁明尼達化工廠,電話:13881886159
被申請人: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天府街道辦事處,地址:成都市溫江區天府四街,負責人:帥成明 職務:主任,代理人:何浩 電話:13980480288
申請事項:請求貴院延期開庭審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案號:(2018)川0115民初4226號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天府街道辦事處訴申請人陽慶文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已由貴院受理,申請人于2018年9月18日收到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法院天府法庭傳票及民事起訴狀相關資料,獲知貴院天府法庭定于2018年9月29日開庭審理,但申請人需要調取新的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146條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延期開庭審理本案,望貴院批準。
此致
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法院天府法庭
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