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硅烷鞣革與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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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區人民法院案號(2018)川0124行初136號
庭前會議答辯狀
答辯人: 成都凱特有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溫江區柳林前進村6組
營業執照統一信用代碼91510115749706080B
投資人:陽慶文 聯系電話:13881886159 身份證號:510102196607318433
被答辯人:成都市溫江區國土資源局,住所地:成都市溫江柳城大道東段70號
法定代表人:李炯, 局長。
成都凱特有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答辯人)與成都市溫江區國土資源局(以下簡稱被答辯人)行政其他糾紛一案(【2018】川0124行136號),答辯人起訴請求被答辯人為其補充辦理并頒發其坐落于成都市溫江區天府街道游家渡社區占地5.74畝(3824.03平方米)的土地權利證書,針對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提供的被答辯人編制、審批的《地籍調查表》,答辯人仔細比對,發現有被答辯人偽造答辯人法定代表人筆跡、指紋的情形,故答辯人向法庭提出以下請求:
1、請求法庭審理被答辯人偽造答辯人法定代表人簽名、指紋的行政侵權行為;
2、請求法庭同意答辯人提交的筆記司法鑒定申請書;
3、答辯人將對被答辯人另案提起行政侵權賠償訴訟;
4、若被答辯人存在偽造政府公文的情形,請求法庭行政附帶刑事審理;
5、請求判令被答辯人承擔本案所有訴訟費用。
基于上述請求,為維護上答辯人的合法權益,追訴被答辯人的違法犯罪行為,為答辯人創造一個安穩和諧的科技創新和發明創造的外部環境,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答辯人特根據相關法規規定提起本案上訴,懇請貴院以事實為依據,準確適用法律,判如所請!
致:
成都市郫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陽慶文
時間:2018年10月9日